摘要
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作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驳回了中国显示面板巨头天马微电子对 LG 显示提起的多项双方复审(IPR)申请。裁定明确指出,外国主权实体及其职能机构不符合《美国发明法案》(AIA) 规定的“人” (person) 身份,因此无权通过 PTAB 程序挑战美国专利。
事件回顾
在最近的一系列决定中,PTAB 拒绝启动由天马微电子发起的 IPR 程序,这些程序旨在宣布 LG 显示持有的多项专利无效。驳回的核心并非基于现有技术,而是基于申请人的法律地位。LG 显示成功辩称,鉴于天马的股权结构及其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天马应被视为外国主权实体的“工具” (instrumentality)。参考美国最高法院 2019 年在 Return Mail, Inc. v. 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 案中的裁定,PTAB 认为 AIA 中的“人”一词排除了主权实体,且这一排除范围同样适用于外国政府及其机构。
背景分析
Return Mail 判例最初确定了美国联邦政府不是有权申请 IPR、授权后复审 (PGR) 或涵盖商业方法 (CBM) 复审的“人”。此次裁定澄清了一个长期存在的模糊点:即“主权实体”是仅指美国政府,还是也包含外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行业而言,这是一个重大转变。许多全球科技领军企业,特别是来自中国的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国家的持股或控制。通过将这些实体归类为外国国家的“工具”,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显著收窄了这些公司挑战美国专利有效性的渠道。
行业影响
对于知识产权从业者和全球企业而言,此裁定具有以下三重影响:
- 防御策略:面对具有国家背景的竞争对手的专利挑战时,专利持有人现在拥有了一项强有力的程序性防御武器。如果申请人被认定为外国国家的代理机构,IPR 可能在进入实质审理前就被驳回。
- 诉讼场所转移:被禁止使用 PTAB 程序的外国主权实体现在必须依靠美国地方法院来挑战专利。与 PTAB 不同,地方法院在判定无效时适用“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标准,这比 PTAB 的“证据优势”标准要困难得多。
- 许可尽职调查:与国有企业 (SOE) 签订许可协议或合资协议的公司必须考虑到,这些国有企业在未来可能无法将 IPR 作为争议解决中的谈判筹码。
前景展望
该裁定很可能会被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CAFC)。核心问题将在于“工具” (instrumentality) 的定义。即需要多少比例的国家持股才能使一个商业公司在 AIA 框架下转变为“主权实体”?此外,这一裁定可能会引发外国专利局的对等反应,从而影响美国实体在国际专利挑战中的待遇。从业者应密切关注未来所有 PTAB 程序中申请人的所有权透明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