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2026年10月6日,统一专利法院(UPC)巴黎地方分庭就KeeeX基于EP 2 949 070提起的侵权诉讼进行了实体审理。被告包括Adobe、OpenAI、Truepic以及C2PA内容溯源标准背后的组织。侵权与有效性问题如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权利要求用语。此前的程序性裁定已经收窄了案件范围:专利的六个国家部分被排除在外,逾期修改和新增被诉产品均被驳回,损害赔偿请求也从数十亿欧元降至九位数的临时赔偿请求。对专利权人而言,本案是一堂诉状撰写课;对实施行业标准的企业而言,这是一个现实的FTO问题。

事件

据JUVE Patent报道,KeeeX于2025年6月17日提起诉讼。被告为Adobe和OpenAI旗下实体、Truepic、Joint Development Foundation以及内容来源和真实性联盟(C2PA)。各被告均提起撤销反诉。涉案专利涉及一种验证数字数据块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方法。KeeeX主张,被告在核验或处理内容的工具中使用了专利技术特征。本案由Camille Lignières担任审判长兼报告法官,合议庭成员还包括法律法官Carine Gillet、Peter Tochtermann以及技术法官Alessandro Sanchini。

核心争议在于权利要求1中“digital identification fingerprint”(数字识别指纹)的含义。据JUVE报道,KeeeX主张该用语有别于数字签名,被告则主张应作更宽泛的解释。Dhenne Avocats对报告法官依据Rule 105.5 RoP于2026年9月22日作出的命令进行了梳理。该命令将争议问题归纳为:所述指纹仅涵盖哈希类指纹,还是同时涵盖数字签名。双方对“digital data block”(数字数据块)的含义、指纹的计算方式以及关联数据块的核验方式也存在分歧。被告援引的现有技术包括KANAI、OpenPGP和PDF标准。

该命令同时终结了中间程序,并确定了为期一天的庭审议程,涵盖权利要求解释、有效性、侵权和救济措施,还准许纳入十一项辅助请求。庭审以法语进行,由被告承担费用提供英语同声传译。

JUVE还追踪了本案的程序进展:

背景

Bech-Bruun和Lavoix报道了管辖权裁定。2025年11月27日,巴黎分庭依据欧盟法院(CJEU)在BSH v Electrolux案中的判决,确认对专利的瑞士、西班牙、英国、爱尔兰、挪威和波兰部分享有管辖权。2026年3月13日,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认定。

上诉法院判定,依据《布鲁塞尔Ia条例》Article 7(2)(损害事件发生地)确立的管辖权,仅限于UPC地域范围内的损害。KeeeX在起诉状中称侵权“尤其发生在法国”,损害是“全球性的”,随后仅罗列了指定国,未作进一步说明。法院认为,这不符合Rule 13(1)(i) RoP的要求,事后提交的证据也无法弥补这一缺陷。至于适用于欧盟境外住所被告的Article 71b(3)能否为非UPC国家专利确立管辖权,法院未作定论。

评论人Florian Mueller(ai fray)称,这是首起针对OpenAI的重量级专利诉讼。他指出争议核心存在一种取舍:对“fingerprint”作宽泛解释,C2PA的加密哈希更容易落入侵权范围,但现有技术同样更容易落入权利要求范围。来源7报道称,KeeeX通过SATT Sud-Est获得了CNRS和艾克斯-马赛大学相关专利族的再许可。

启示

对专利权人而言,管辖权裁定是一条动真格的诉状规则。UPC前置式程序让KeeeX三次吃亏:失去了对非UPC国家的覆盖,无法追加被诉产品,也无法逾期修改。计划在UPC提起多国诉讼的原告,应在起诉状中逐国阐明管辖权的事实基础,即指明发生在UPC地域内的侵权行为,并在援引Article 71b(3)时说明连接因素。原告还应在起诉之初列明拟追究的全部被诉产品,并一次性提交完整的辅助请求。

对撰写人而言,本案揭示了核心用语未加定义的代价。“fingerprint”是否涵盖签名,同时决定了侵权与新颖性的结论。为EP申请撰写安全与认证类权利要求时,应在说明书中对关键功能性用语作出定义,明确其是否涵盖签名、哈希、MAC等相近技术。随后应撰写分别限定各变体的从属权利要求,使授权文本中预先留有退守方案。

对标准实施者而言,风险来自标准本身,而非某一款产品。Mueller将三星、索尼、谷歌、微软等列为C2PA支持者和潜在的未来被告,同时指出,针对C2PA本身的禁令对其成员并无约束力。这份名单只是他的推测,并非诉状内容。因此,在产品中搭载C2PA内容凭证的韩国制造商处于实施者一方。对他们来说,上诉法院对管辖权的限制和UPC严格的逾期提交规则都是有利因素。务实的做法是,分别按照“仅限哈希”和“哈希加签名”两种候选解释,将自身C2PA实施方案与权利要求1进行FTO比对,并记录每款产品所采用的技术。

同样是这些韩国企业,在欧洲也会主张专利权。当他们作为原告时,3月13日的裁定对其限制与对KeeeX的限制并无二致。其诉讼团队应将该裁定当作诉状核查清单,而不应只视作抗辩依据。

展望

据ai fray介绍,UPC通常在口头审理后数月内作出判决。值得关注的有三点:

Article 71b(3)问题在上诉层面仍悬而未决。

在判决作出前,实施者应将当前C2PA实施方案的细节固定存档。这份记录既可支持不侵权抗辩,也可在宽泛解释胜出时为规避设计提供依据。考虑在UPC对欧盟境外被告维权的专利权人,不应指望通过UPC将诉讼覆盖至英国、西班牙、瑞士或波兰,而应保留在这些国家提起国内诉讼这一平行途径。预算规划还应预留口译费用和诉讼费用担保,这两项在本案中均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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