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 AI 专利族两年内翻三倍,中国与软银重塑竞争格局

2024-2025 年全球生成式 AI 专利公布量增长了两倍多,这两年的总和超过了此前十年的累计量。中国仍是这些专利族的主要来源国,但日本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已跃升至实体排名首位,且美国的复合年增长率更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发布的数据预示着专利丛林正日益密集,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需立即开展专利组合审查。
2026 年 7 月 15 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一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专利态势报告。报告显示,2024 年和 2025 年全球共公布了 5.6 万件生成式 AI 专利族,这一数量超过了 2013 年至 2023 年公布的所有生成式 AI 专利族总和。仅 2025 年一年,新公布的专利族就达到 3.78 万件,远高于 2013 年的 1.4 万件。
在 2024-2025 年公布的专利族中,中国贡献了 4.3 万多件。美国在 2025 年公布了 4,380 件专利族,但其 2023 年至 2025 年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达到 92%,超过了中国同期 64% 的复合年增长率。日本录得 210% 的复合年增长率,这几乎完全由软银集团推动。
软银自 2013 年以来拥有近 3,000 件公布的专利族,位居实体排名第一,且几乎全部是在 2024-2025 年间公布的。中国实体占据了前五名中的四个席位:腾讯(2,702 件专利族)、平安保险集团(2,240 件)、百度(1,902 件)以及中国科学院。专利申请量前十名的实体中有六家总部位于中国。进入前十名的美国公司包括 Alphabet、微软和 IBM。
报告还记录了模型架构的转变。在 2025 年生成式 AI 专利族中,大语言模型(LLM)所占份额几乎是生成对抗网络(GAN)的三倍。图像和视频仍是主要的生成模式,出现在 2024-2025 年公布的约 4 万件专利族中,不过文本模式专利增长迅猛,从 2023 年的 3,400 件专利族增长到 2025 年的近 11,800 件。
WIPO 的 2026 年更新版报告是在其 2024 年生成式 AI 专利态势报告基础上完成的,此前报告涵盖了 2014-2023 年,在全球范围内识别出 5.4 万件生成式 AI 专利族。早先的报告显示,中国拥有超过 3.8 万件专利族,是美国(约 6,300 件)总量的六倍。新数据证实,2024 年首次注意到的加速趋势正在加剧。
专利族数量衡量的是已公布的申请量而非授权量,且同一项发明可能会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产生多个家族成员。因此,这些数字反映的是申请活动和公开规模,而非确定的法律权利。中国的专利激励措施——包括现金补贴、高新技术企业(HNTE)税率优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上市要求——可能导致申请量相对于商业部署而言有所虚高。美国和中国在生成式 AI 科学论文产出方面旗鼓相当,但美国论文的引用率明显更高,这表明专利数量与研究影响力之间存在差距。
对于韩国从业者而言,大韩民国在 2014-2023 年的数据集中以 4,155 件生成式 AI 专利族位居全球第三,仅次于中国和美国,领先于日本和印度。2026 年的更新版未列出韩国的具体数据,但从趋势来看,包括三星电子(曾出现在早期报告的前十名中)在内的韩国实体仍保持着强劲的申请活动。
已公布专利族的密集度造成了实质性的自由实施(FTO)负担。开发基于文本生成图像、大语言模型或多模态生成式 AI 产品的公司,现在必须清理一个两年内公布了超过 5.6 万件专利族的竞争环境。这种风险并非停留在理论层面:中国实体在图像生成、语音合成和数字人技术领域拥有庞大的专利组合,而软银在两年窗口期内突然积累了近 3,000 件专利族,预示着随后可能采取激进的维权策略。
对于韩国申请人来说,这一发展具有双重影响。三星、LG 和韩国 AI 初创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正在美国、中国和欧洲寻求保护;拥挤的领域提高了获得宽泛权利要求的门槛。但同时,这些公司也面临着来自中国和日本专利组合的潜在被告或被许可人压力。韩国公司在异议程序或无效宣告程序中挑战源自中国的专利时,可以利用这样一个事实:高产量的申请计划往往产生的权利要求技术贡献较窄,使其更容易受到现有技术的影响。专利组合管理人应针对 WIPO 识别出的头部实体映射自身的生成式 AI 申请,并标记重叠的权利要求范围。
撰写律师现在应调整权利要求策略。由于 LLM 相关专利族的增长速度快于 GAN 相关专利族,针对文本生成方法、提示词工程(prompt engineering)和检索增强生成(RAG)的权利要求将面临日益密集的现有技术。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应设置与特定训练数据结构、微调流水线或软硬件集成点相关的退路方案(fallback positions),这些方案不太可能出现在中国头部申请人的高产量专利组合中。在向韩国特许厅(KIPO)提交申请时,请记住《专利法》第 47 条第 2 款规定的新事项禁止原则非常严格;在审查过程中扩大或转移技术贡献的修改将被驳回,因此应在说明书中预置多个具体的实施例,以支持较窄的退路权利要求。
WIPO 可能会每两年更新一次该数据集。下一份报告将揭示软银的申请激增是单次专利组合构建,还是持续活动的开始。报告还将揭示美国的增长率是否继续领先于中国,以及韩国实体是否能重返前十名。
在此期间,知识产权所有者应利用 WIPO 的分类法作为过滤器,针对其子领域内 2024-2025 年公布的专利族进行专利态势检索。识别出与自身产品路线图重叠的前三大实体。针对每个实体,提取引用次数最多或地理覆盖范围最广的五个专利族,并评估是否有必要进行异议或无效检索。如果您的机构是韩国挑战者,应优先关注仅在中国和美国提交申请的中国源专利族;这些专利可能缺乏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增强有效性推定的审查历史。如果您的机构是专利权人,请审查待决申请中是否存在读入软银已公布专利族的权利要求,并考虑尽可能加快审查,以便在竞争格局进一步密集之前获得授权。